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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及学校专题会议要求,所有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软科学、惠民计划、惠农计划、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宁夏高校项目、自治区引进创新团队基金、科技创新平台基础条件能力建设经费等)经费必须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要求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2015年以前的项目、2015年度现已结题项目必须全部支出完毕,2015年度在研项目必须支出总经费的80%,2016年度项目必须支出40%。目前学校2015年度执行缓慢的部分项目经费已经被自治区财政厅收回,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尽快科学、合理、合规的列支科研项目经费,否则一旦被收回,所有责任自负。

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