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协《关于选拔第二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进行转发,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及时组织教师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请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送至科技处81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aoxueqin@nxu.edu.cn。
联系人:高雪芹
联系电话:2061884(6884)
tyc1286太阳成集团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2月19日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选拔第二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宁科协发组字〔2016〕154号
自治区科协所属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各市、县(区)科协,有关提名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以及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相关要求,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第二批“种子计划——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简称“托举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简介
“托举工程”主要依托学术组织、“小同行”、高水平专家举荐青年科技人才苗子,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经费、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青年科技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尽快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
“托举工程”每年支持若干名,采取稳定支持、重要奖项推荐等方式,对每一位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3年,每年支持一定经费。实行导师制、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等机制,培养期结束后邀请第三方评价。
二、选拔资格条件
1.人选所在科技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或所在单位应在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诺给予人选必要的条件保障。
2.从事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作。
3.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品行端正。
4.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6.至少有1名同行专家(导师)承担指导责任。
7.3年托举期内一般应在同一科研机构工作。
8.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313)、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三、选拔工作程序
1.推荐人选。
——单位推荐: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园区)科协推荐1—2名,地级市科学技术协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1—3名,县级科协推荐1—2名。
——专家提名。专家提名推荐1名。提名专家库由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塞上英才等荣誉的部分行业领军人才组成,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通知专家进行提名推荐。专家跨行业提名推荐时,须同时有所跨行业至少2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2.专家评审。自治区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抽样考察。对入选的候选人,随机抽样,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考察。
4.进行公示。在宁夏大众科技网对“托举工程”人选进行为期5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并查实的,取消人选资格。
5.确定人选。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实施托举工作。
四、有关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18:00(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基本情况表》《简表》(附件,宁夏大众科技网公告栏下载http://www.nxdzkj.org.cn)纸质件各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科协组宣部。
联系方式:杨程平 (0951)5085131 18695109656
503634867@qq.com
地址邮编: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宁夏科技馆综合楼411室
附件:1.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单位推荐)
2.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专家提名)
3.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表
4.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简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