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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 2021 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    点击数: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宁科资配字〔2021〕21号],我校申报的2021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共有137项获得立项资助,立项总经费1642.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9项,优秀青年基金9项,一般项目119项。

请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及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项目主持人需提交《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并填报《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 待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31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德勤楼905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为了使项目经费正常使用,提醒各项目负责人即时在《tyc1286太阳成集团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经费预算(与提交科技厅的完全一致)。

为了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科技计划“放管服”改革精神,激发 科研人员创新动能和自主性,2021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探索试行 “包干制”。包干制项目管理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深化自治区 科研项目管理改革通知》(宁科资配字〔2020〕51号)执行,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和项目经费支出负面清单制。请各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各相关规定,保证项目经费使用规范,承担履行主体责任,注重科研诚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完成结题验收。

附件:1.202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资助清单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要求

科技处

2021年5月12日